1️⃣ 退/換貨主要依據

一、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

**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**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猶豫期。

<aside> 💡 愛倫手感烘焙所販售的蛋糕產品,屬消保法定義之生鮮食品,因此商品出貨後,除非商品本身重大瑕疵,概不接受消費者無條件退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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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您於愛倫手感烘焙下單完成付款後,若因故需取消訂單:

<aside> ⚠️ 需要準備 : 原購買發票、或是載具條碼、發生問題商品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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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aside> 💡 範例 : A小姐於112年2月14日訂購一顆700元蛋糕,必須於 2月12日 中午12:00以前告知 (電話通知),如果於2月13申請退費會收取訂單總價700元 之 30% = 210元作為退款手續費。(不含臨時天災、災防假..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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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如發現產品本身重大瑕疵:

收到商品或購買後,請於當天24小時內立即確認,如收到商品與訂購內容不符,或是商品本身有破損、變質狀況,請於24小時內拍照後寄至客服信箱或FB私訊並來電

(07)355-4477告知,以便本公司於第一時間協助處理。

<aside> 💡 賠償說明將依據 : 1️⃣ 賠償的內容方式,與民法第359條或第364條相同,可以主張解除契約、返還已經支付的價款,也可以請求減少價金或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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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aside> 👉🏻 客服信箱: [email protected] 客服電話:(07)355-4477 (服務時間:9:00~17:00) line@官方帳號 : https://lin.ee/rW2N6hy

【注意】商品重大瑕疵、到貨毀損、數量及品項與訂購不符須辦理退換貨者,退貨時請保持商品完整,如:商品主體、配件、出貨單、贈品、包裝盒及發票,請於退貨時一併寄回/送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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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️⃣ 臨櫃結帳付款,申請退換貨

食品類產品(泛指本公司販售當日現烤麵包、生日蛋糕、餅乾點心…等),基於食品安全衛生考量,售出後無法提供退換貨之服務(包含全新未拆封)